并购退出:未来最重要的退出方式
并购指一个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从而影响、控制其他企业的经营管理,并购主要分为正向并购和反向并购,正向并购是指为了推动企业价值持续快速提升,将并购双方对价合并,投资机构股份被稀释之后继续持有或者直接退出;反向并购直接就是以投资退出为目标的并购,也就是主观上要兑现投资收益的行为,按现在的情况看,有些并购案是不得已而为。
通过并购退出的优点在于不受IPO诸多条件的限制,具有复杂性较低、花费时间较少的特点,同时可选择灵活多样的并购方式,适合于创业企业业绩逐步上升,但尚不能满足上市的条件或不想经过漫长的等待期,而创业资本又打算撤离的情况,同时,被兼并的企业之间还可以相互共享对方的资源与渠道,这也将大大提升企业运转效率。
通过并购退出的缺点主要在于其收益率远低于IPO,退出成本也较高,并购容易使企业失去自主权,同时,企业还要找寻合适的并购方,并且选择合适的并购时机,对公司进行合理估值等也存在不小挑战。
2016年上半年并购退出首超IPO,未来将会成为重要的退出渠道,这主要是因为新股发行依旧趋于谨慎状态,对于寻求快速套现的资本而言,并购能更快实现退出。同时,随着行业的逐渐成熟,并购也是整合行业资源最有效的方式。
这种方式已越来越多地为风险投资者所采用。统计表明,在风险资本退出方式中,一般购并占23%、第二期购并占9%、股票回购占38%,一般并购主要是指公司间的收购与兼并;第二期购并是指由另一家风险投资公司收购,接手第二期投资。风险资本在退出时,其选择的出售对象可以是创业公司或创业家本人,此种方式称为股份回购。具体有三方面:
其一,上市公司并购风险企业。风险企业被上市公司收购,既实现了风险资金的顺利退出,又使风险企业“曲线上市”。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人股、控股或全部控投风险企业的方式进入。
其二,风险企业借壳上市,迂回退出。具体经过两个步骤完成:
第一步,首先参股上市公司,逐步增加收购上市公司的股权,达到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水平。
第二步,对已经控股的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剥离不良资产或与风险企业发展目标相悖之资产,然后注入信息科技等核心产品及技术。
其三,风险企业和上市公司共同投资。风险企也技术所有权或核心业务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成立新的公司。上市公司出资金、风险企业以无形资产、如拥有的专利产品或部分技术资源或者核心业务投资,共同组建新型信息科技企业。风险投资基金可以凭借对新的信息科技企业的股权或向上市公司转让其股权实现退出。